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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签的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应如何设置?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09-01

保健食品标签的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应如何设置?

答: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及警示用语具体可参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执行,但保健食品最小销售单元最大表面面积小于35平方厘米的,警示用语区面积可不受《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规定的“警示用语区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限制,警示用语的标注如字体、色差、字体高度等仍参照《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执行。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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