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全览|这些物质一律不得添加
小蓝中康保健食品研发注册 | 2026-07-17
《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来自原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该名单中的物质严禁在保健食品中使用。

以下是名单的完整内容(按笔划顺序排列):
八角莲、八里麻、千金子、土青木香、山莨菪、川乌、广防己、马桑叶、马钱子、六角莲、天仙子、巴豆、水银、长春花、甘遂、生天南星、生半夏、生白附子、生狼毒、白降丹、石蒜、关木通、农吉痢、夹竹桃、朱砂、米壳(罂粟壳)、红升丹、红豆杉、红茴香、红粉、羊角拗、羊踯躅、丽江山慈姑、京大戟、昆明山海棠、河豚、闹羊花、青娘虫、鱼藤、洋地黄、洋金花、牵牛子、砒石(白砒、红砒、砒霜)、草乌、香加皮(杠柳皮)、骆驼蓬、鬼臼、莽草、铁棒槌、铃兰、雪上一枝蒿、黄花夹竹桃、斑蝥、硫磺、雄黄、雷公藤、颠茄、藜芦、蟾酥。
名单说明
·这份名单与《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一同发布。
·这些禁用物品通常具有较强的毒副作用或潜在风险,因此被严格禁止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该名单自2002年发布以来,是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基本依据之一。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始终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官方机构发布的最新公告为准。
(更多细节可参考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或咨询专业机构之一 如:小蓝中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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