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咨询
返回顶部
400-070-1617
联系我们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04-07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抽检工作质量,市场监管总局开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修订工作,研究形成《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6年4月26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下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cjscjjc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邮编100088)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3.公开征求意见反馈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6年3月26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opyright © 2024 小蓝中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4077077号-1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