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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显齿蛇葡萄叶的使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03-16

咨询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请问显齿蛇葡萄叶和线叶金雀花作为新食品原料其食用方式为冲泡,请问显齿蛇葡萄叶和线叶金雀花可以采用冲泡方式加工应用于饮料的生产吗?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等3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3年 第16号)、《关于批准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的公告》(2014年 第12号),批准显齿蛇葡萄叶、线叶金雀花为新食品原料;根据《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新食品原料生产单位应当按照新食品原料公告要求进行生产,保证新食品原料的食用安全。关于具体公告内容的解释,建议径向卫生行政部门咨询。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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