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6-01-05
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创新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24日。
附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5年12月25日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