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咨询
在线客服
返回顶部
400-070-1617
联系我们

保健食品注册的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说明

2024-08-25

    试验和检验工作的样品、检验程序、检验方法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

  (2)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试验评价材料;

  (3)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保健功能试验评价材料;

  (4)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人群食用评价材料(涉及人群食用评价试验的);

  (5)三批样品的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卫生学、稳定性试验报告(委托检验的,被委托单位应为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

  (6)权威机构出具的菌种鉴定报告、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7)具有法定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涉及产品的兴奋剂、违禁药物成分等检测报告。

服务热线
400-070-1617
联系我们
电话:010-64755365 / 400-070-1617
邮箱:xlzk@xlzk.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中心T1B座1811
小蓝中康订阅号
小蓝中康服务号
Copyright © 2024 小蓝中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2024077077号-1
隐私政策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