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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的安全性论证报告

2024-08-25

(1)原料和辅料的使用依据

应按照普通食品(包括可用于普通食品的物品、食品添加剂,下同)、新食品原料、“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拟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及保健食品新原料等类别,明确原辅料的使用依据。

使用保健食品新原料的,应参照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的有关规定,提供保健食品新原料的研制报告、国内外的研究利用情况等安全性评估材料和毒理学试验报告、生产工艺、质量要求、检验报告。

(2)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的安全性科学依据

应从传统配伍禁忌和现代医学药理学研究方面,提供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理论依据、文献依据和试验数据等科学依据。提供配方原料的品种、等级、质量、用量及个数符合有关规定的依据。

(3)安全性评价试验材料的分析评价

应对涉及的保健食品新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和毒理学试验报告以及菌种鉴定报告和菌种毒力试验报告、产品的安全性评价试验等,进行综合分析,对产品安全性进行评价。

(4)配方以及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注意事项等的综述

应根据原辅料的使用依据、产品配方配伍及用量的科学依据、安全性试验评价材料等,综述配方以及标签说明书拟定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食用量、注意事项等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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