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 二、基本原则
2024-11-07
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不得以换证作为发放或延续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双无”产品换证平稳有序。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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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平稳过渡”原则,过渡期内,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实施生产许可管理,不得以换证作为发放或延续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确保“双无”产品换证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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